老年痴呆症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失忆症
TUhjnbcbe - 2021/4/26 14:57:00
睁开眼,一股惶恐袭来,仿佛我在错误的时间醒来。眼前一张布满老人斑的面孔,像溅上了密密麻麻的泥巴点子。他张开嘴,露出一口脏黑的*牙,喷着螺蛳粉的酸腐味道,“老金,准备好了吗?我要和你最后确认一遍。”口气中夹杂着烟草腐败的气息。确认什么?我躺在一张床上,天蓝色的床单,一只仙鹤踩着几片云。被子不情愿地半盖在我的肚子上。白光从左边的窗口照进来,屋子里亮堂堂的。我的脑子里像灌满了浆糊,这让我十分气愤,仿佛被人捉弄了。我在哪里?这是一间平凡无奇的卧室,二十平不到。淡得发白的青色壁纸,米色三门固装衣柜,床尾靠墙有一张褐色木质书桌,摆着一台黑色笔记本电脑,一张靠椅紧凑地塞进桌下。右手边的床头柜上搁着一盏台灯,一本书,一支还剩几口的小瓶青岛。我紧张又羞惭,脸上发烫。该怎么开口呢?“你是谁”,“这是哪里”,还是——“我是谁”。问哪个比较合适?这人的眼睛比啄食的鸡子还专注。然后他的专注突然崩溃,垂下眼皮,叹息道,“唉……干!”几秒钟后,他又说道:“老金,你又发作了!”他坐到床边,床为之一颤,点了一根烟,大口吸起来。火辣辣的刺鼻烟气使我烦躁。“出去抽!”我毫不客气,坐了起来,左腿好累,一直累到腰上。他像没听见,上身倾过来,说,“老金,还认得我吗?”说完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现在无知的是我,不怨他,他只是脱口而出,忘记我已经失忆。他起身走到窗前,一只膝盖跪在飘窗台的垫子上。他一米七上下,有点驼背,酒红色羊毛夹克,黑色长裤。过了几分钟,他的烟抽完了,原地旋转半圈,稳稳地坐在飘窗台上,严肃地盯着我。他精神萎靡,但气质还不错,像疲劳的战士,在壕沟里坚守着即将沦陷的阵地。老家伙在徒劳地抵御死神。那张长脸上的皱纹波浪一般薄且密。粗犷的眉毛向额头生长,眼窝深陷,目光显得深邃,睿智。眼袋像融化的烛油贴在颧骨上。蒜头鼻子,粽子般的小嘴。“想起点什么没有,老金?不要急……”一些古灵精怪的东西在我的脑子里翻腾,全是碎玻璃片,没有一片完整的。啊,什么东西一闪。“……老张?老张,你在这做什么?”“老金,知道间歇性失忆症是什么吗?”我摇头。“老年痴呆症的前兆。”这个我知道。老年痴呆症又称阿兹海默症,临床上以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视空间技能损害、执行功能障碍以及人格和行为改变等全面性痴呆表现为特征。我有老年痴呆症?怎么,难道还他妈不够明显吗?我苦笑。“前兆是什么意思呢?”我说。“隔一段时间失忆一次,记忆会慢慢恢复,然后再失忆,直到越来越难恢复。过程中伴随认知能力下降。”“好可怕。”我平静地说,心里翻江倒海。“所以我来和你最后确认一遍。现在看来我们要重新来了。干!”他说那个字时突然变了一个人,喷出腐烂的烟草臭味。我不说话了。我只知道这人姓张,他是什么人,想做什么,一概不知。他的焦躁传染给了我,我感到惶恐,无助。同时,愤怒在我心中滋长。“是这样的,你让我来帮你解脱。半个小时前,你在我房间做了决定,然后说回来上个厕所,把大小便排干净,免得等会不体面。叫我过一刻钟再来。我来了,你躺床上了,我去厕所看了,没有屎,也没有尿。你又发作了,老金,你又发作了。我——干!”他捏着下巴在房间里快速踱步。停下来,看看我,接着继续踱。“解脱?我?让你杀我?”我忽然放松了许多,真是这样,我还担忧什么呢?他没理由骗我,我手臂上的肌肤如树皮般苍老,自己还能活几年呢?加上脑子又坏了,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可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计划,我真的是那种求死的人吗?我下床,穿上鞋,说,“你住哪里?我们不会住在一套公寓吧?”我不好意思说“这是哪里”。“来来来,老金,来客厅,看看你的家,我们的家,我们大家的家,不过……现在只有你跟我了,你跟我。”出了房间就是一个大客厅,椭圆形,长端十来米,短端七八米,也许还大点。有点高档会所会客厅的味道,有格调,舒适,低调。家具摆放得很整齐,三人藏青布沙发,面前一张檀色实木大方几,上面摆着一只水晶烟灰缸,一摊扑克牌,两支空啤酒瓶,空调遥控器。另一头有张单人黑色皮沙发。长沙发后是一张松木纹圆桌,塞着6张金属架靠背椅。饭桌上还有两叠没吃完的什么东西。旁边就是厨房。厨房正对面靠墙有一台大得心安的立式空调。靠墙摆有两个花架,一盆兰花,一盆不认得。一张3米长的定制弧形面长桌,搁着几个摆件,一个10寸左右的相框,里面是5人全家福。长桌墙上挂着一张爱德华·霍普的画,对面墙还有一副莫奈的风景。没有时钟,没有电视。门口的鞋架和衣帽架旁立着一块差不多一人高的穿衣镜,我看见了自己。差不多一米八,身材匀称,有一点小腹。绛色皮夹克,卡其裤。看见镜中人的脸感觉十分怪异。刚才我只是无法在脑海里想象出自己的模样,现在,镜子中的人仿佛阔别多年的父亲或爷爷,我真这么老了?我五官端正。方脸,眼睛小了点,鼻梁还可以再高点,难看的大耳朵,和脸型不配,像胶水粘上去的。胡子全白了,修得很整齐,完好地包住嘴和下巴。老人斑分布在颧骨上,不多。皱纹也不多,但很深,一道道狰狞地从脸上裂开。我一定是个愁苦的人。额头正中有一块指甲大的疤,看起来还比较新。老张在我后面,痴痴地从镜子中看着我,我从镜子中回看,他的眼睛迅速避开。我在客厅转了一圈,围绕着椭圆形客厅的共7扇门。挂着风格迥异的字牌,餐桌后的那扇门写着“厨房”,旁边一扇门写着“清洁”,我刚走出的房门写着“金伟”,字牌是黑色的厚钢片,金色的隶书,凹刻。还有4个房间分别写着:“张洋”,“程百合”,“王英俊”,“胡飞”。“这里住了5个人?”我说。如果照他说的只剩我跟他,那么——“你把他们都杀了?都是他们要求的?老张?”我不相信他是那种人,就像我不相信自己是另一种人。他的气质,他的眼神,不像,不像。我怀疑他在骗我。求别人杀自己,听起来就像无稽之谈。他没说话,眼里噙着泪水。哭了?我想笑。这人究竟有什么阴谋?“喂!”我大喝一声。他应声打了个哆嗦,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然后低下了脑袋。他的怯懦暴露了。我忽然有点心疼,不该欺负他。这家伙绝不是一个坏人。“老张,说吧,都是怎么回事?”我走去布沙发,一屁股坐下,拍拍身边的坐垫,望着他。他挺了挺腰,慢吞吞走过来,坐在旁边,面朝我。“是你要我杀你的。”他坚定地说。这一次,我反倒有些信了。我忽然觉得口干舌燥,说,“有水喝吗?老张?”“冰箱在厨房,啤酒,牛奶。”我进了厨房。一股剩菜混杂的油腻味,洗碗池里堆着几个盘子,刀叉,筷子。起码两天没洗。灶台上沾满油渍。角落的垃圾桶里塞着一些食物残渣。厨房顶头有个小阳台,猫屎的臭味?一只黑色的土猫瞪着我喵喵叫。四爪,脖子和肚皮是白色。“黑云踏雪”——我的脑子里蹦出四个字。把猫放在厨房外养,开什么玩笑!我想上去踢一脚。那猫似乎读懂了,尖叫一声,从阳台另一侧跑进清洁房去了。两边是通的。打开冰箱,东西不多。半打小瓶青岛,几个小盒装牛奶,吐司面包片,咸菜,三个发焉的苹果,没吃完的三明治……我喊道,“你要不要?”过了两秒,他说,“不用管我。”好吧,那就不管他。我拎出两支啤酒。我心里积聚着重重黑云,还有心情喝啤酒吗?我咬开一支,站在冰箱旁一口气灌了半瓶。遥远的童年猝不及防地跳了出来。小时候我住在市郊的山腰,虽然也算是城里人,却更像在乡村。邻居大多来自本市管辖的两个农业县,来城里谋生,仍被排挤进“农村”。男的在外面打零工,女人在家里照顾老小,兼做菜农。山上空气好,我爬山时经常看见邻居家的阿姨做农事。她们的孩子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我和他们玩不到一块。有一家我记得最清楚。男人在附近的工厂打铁,老婆是外地的,讲话绵软无力。夏天,她看见我上山经过,就摘一条*瓜或一个西红柿给我。她的屁股很大,上下坡时开心地颤动。但她并不开心。他们家隔三差五传来叫骂声和哭喊声。第二天,男人上班去了,女人在小溪旁经营小小的几片菜地,额上多了一块淤青。有时她三岁的女儿也要挨打,小女孩的哭喊声传进山里,再回荡出来。我听着揪心,猜想鸟雀走兽也吓得四散。她家有一个老人,她的公公。女人很孝顺,我猜她像古代传统女人一样伺候公公。后来才知道,那老东西手脚不干净。几个女邻居和我妈凑一起压低声音八卦,好像搞谍报。我那时刚读初中,大概能猜到他们讲的东西少儿不宜。大约过了两年。春天。一个周日。刺耳的救护车笛声远远的一直响到山脚,几个年轻的白大褂急匆匆抬着担架上来,去了他们家。过了一会儿,女人被抬出来。她的脸色白得发灰,一只手掉在担架外,暗红的血顺着她的一条腿流在担架上。她的眼睛没有光,好像睡着了眼皮忘了盖。小女孩跟在后面哭,声音衰弱,乖巧,念经一般喊着“妈妈,妈妈,妈妈”。没看见她男人。她没死,只是被丈夫打流产了而已。打的时候好像没有哭喊。后面大半年她家消停下来。入了冬,山里下起雪,爬山的碎石径滑溜溜的,异常艰险。有一天我看到她的公公挽着篮子在高处一块菜地摘菜,上身穿着羽绒服,下面只有一条秋裤。我赶紧叫我妈来看。她望着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头,摇头说,“啧啧啧,作孽啊,作孽。”我妈回屋里和我爸嘀嘀咕咕。一会儿后,传来我爸的吼声,“别多事!”再以后,他们家又传出吵闹声。不过是媳妇吵公公,很大声。都是在男人出去上班后。他们家的家暴似乎消失了,小女孩儿的杀猪声却越来越高亢。整座山都要被唤醒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女人骂公公的话不堪入耳,一骂就是个把小时,清清楚楚地传到我家院子。那个臀部丰满的快乐女人消失了,她家的*瓜西红柿再也没我的份。丈夫上班后,她凶狠地重启自己,像失控的机器疯狂咆哮。这时我妈把我拉进屋,关上门,说,“别听。”慢慢的我从爸妈那里知道了“老年痴呆症”这个病。我很怕自己老了也得,被后代无休止地虐待,生不如死。想不到我真的得了,还有个人要杀我。他应该是我很好的朋友,我和他说过这个悲惨的故事,所以他来帮我解脱。多大的一份人情啊。那几个人都是他杀的?真看不出来。他不像敢下狠手的人,那么他是一个极富牺牲精神的人。杀人可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轮到我了?人生是什么?有很多套说法。一种说,人生是记忆的存储器。生命提供存储记忆的生理条件。像一个瓶子,装着记忆的液体。这些液体五颜六色,酸甜苦辣,混杂在一起,就是悲喜人生。记忆被褫夺了,人只剩一个没有灵*的躯壳,一个没有液体的空瓶子,一块能呼吸的肉。和死了没有区别。我有间歇性健忘症吗?当然。我想死吗?至少在中学时,我已做了决定。得了这病,与其毫无尊严地活着,不如死掉。可是,如果我忘了呢?连那决定也忘了?尽管去死合情合理,符合我的利益,但我已经成了一个傻子,一块肉,我的理性没了,还能做这决定吗?我还是我吗?还要对自己负责吗?记忆都没了,我怎么还会是我,既然我不是我,我就是别人,别人受辱,受虐待,和我有什么关系?像我妈当年的呵斥,关上门,别多事。随那卑鄙的老头子大雪天穿着秋裤在山上挖菜。如果客厅里这个姓张的老头要杀我,就随他杀吧。我不是我,我又不多事。也许我还应该谢谢他。——杀人可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等等。我想死吗?死了会怎样?我不想死。没人想死。我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我不想死。否则,我不用请这个人杀我,早就自我了断了。即便做了决定,我也可以反悔。命是我的,我想反悔就反悔。我比他强壮高大,他想杀我,可没那么容易。我回到客厅,他正站在爱德华·霍普那副画前,欣赏或是发呆。画里一个穿泳装的女人坐在床上看书,孤独而忧郁。我喜欢这副画的颜色搭配,它让我平静。我坐在沙发上,把一支没开的啤酒放在方几上,手里拿着小半瓶。“老张,我有留下什么东西证明我的委托吗?”我伸了个懒腰,感觉像在讨论别人的性命。“有的,我是要拿给你。”他走去“胡飞”房间,说,“《临终互助意向书》的文件都存在胡飞的保险柜里。他死后没人动过。你等会儿。”《临终互助意向书》?听起来好荒唐。他去了几分钟。我再次环顾客厅,既熟悉又陌生,起先是陌生的,现在慢慢的熟悉起来,熟悉到一个程度时,被一面毛玻璃挡住,前面模模糊糊,走不过去。那里有很多很多东西,但使劲向前也穿不透。我像在胶水中使劲奔跑。张洋拿着一张牛皮纸档案袋出来。他捏档案袋的样子很专业,抬起又放下,轻轻晃动,里面的东西很重要,而他举重若轻。“档案袋?是不是啊。什么年代了。”我对自己的语气很不满意。我是在看自己的“死亡判决书”,应该严肃些,怎么吊儿郎当的!“这是你的主意,说要做就做得正规点。”他低头拆绕线,冷冷地说。我的主意?装牛皮纸袋?太可笑了!我忽然意识到,如果面前这个人说谎,我是没办法发现的。比如请他杀我这事,听起来就很不靠谱。我应该是那种……那种……头忽然闷痛起来,我像站在了悬崖边上,风呼呼地吹,远处黑暗的虚空中有一簇*色的花,引诱我靠前。我站住了,站住了,没掉下去。下面是深渊,失忆的深渊。掉下去了,我又要从头爬起。——我是那种对很多事无所谓,但对自己很重要的人。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是吗?”我说。“什么?”他对我突如其来的反问表示惊讶。“我说把合同还是遗书什么的装进这种档案袋里?”“还能有谁,我们几个人,就你最爱拿主意。”“怎么不录个视频什么的?不是方便很多吗?少很多可能的纠纷?考虑到我——”我用右手食指敲敲自己的脑壳儿,“我这种病人。”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从档案袋拿出两张纸,上面打印着一行一行宋体字。下面还有几个签字——不同的笔迹。“是有视频,但是被删了。”他停顿了一会儿,似乎等我搭腔。我拿起纸逐行阅读。纸的抬头写着“临终互助意向书”。“胡飞,他发生了脑淤血,血管第一次爆了后,康复了2年,好了大半,又开始抽烟喝酒,然后又爆了一次。这一次他右眼睛看不清东西了,吞咽困难,讲话口齿不清。不知为什么,他竟然指定我帮他,用枕头。那天晚上,我们和他道别,你们出去外面。我拿起枕头捂上去,身体压在上面。我的天,他的力气真大。一个中风两次的老头子,一下子把我掀翻了。我失败了,放弃了。他哭着向我道歉,然后用脚踢我,叫我滚。当天夜里,他把录像全删了。”“后来呢?”我眼睛没离开纸。我的指甲捏着纸角,有点迷惑。我注意到面前的扑克牌,翻开一张红心A。“后来他自缢了。绳子绑在洗手间的淋浴水管上,打结,用一只左手。他双膝跪地,头绕进去,身体前扑,靠体重把自己勒死了。”“也许我也应该那样做,就不用麻烦你了。”“可以,不过半个小时前你不是这么说的。你最好在自己下次发病前实施,不然——你又要麻烦我一次。”我放下纸,看着他,“慢着。我们这是第几次?”“第三次。这份意向书你看了三遍。”他叹了一口气,点了一支烟。《临终互助意向书》内容很简单,如下:一,本意向书签署人计五人:胡飞(附身份证号,下同),张洋,金伟,程百合,王英俊。二,意向书共五份,每份一式三份。三,本人授予其他四人在本人失去行动能力,缺乏勇气的情况下剥夺本人生命的权力,帮助本人解脱生活或疾病的痛苦。四,本人愿意为其余人提供相同的帮助,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本人遗产留给爱心公寓剩下的朋友。授权人:金伟指派人:(空白)见证人:胡飞,张洋,程百合,王英俊。日期:年X月X日?!我抓起啤酒瓶,去单人沙发坐下。他的二手烟熏得我头晕。我拍了一下两手,我的手掌肌肉饱满。“现在呢?老张?”“你是不是在想,也有比较体面的死法,比如安眠药。不过你忘了……”我打断他,“不要挖苦我。”“不,我必须告诉你,药物早行不通了。现在我要把你绑起来,用枕头……”他拿起身旁的抱枕,盖在自己脸上。“算了吧,我改变主意了,不想死了。”我喝了一大口啤酒,说。那只黑猫从清洁房出来,大摇大摆地从我脚前走过,蹭了一下裤腿。这只猫都知道求生,看见我恶*的眼神马上逃命,我怎么能求死呢?理性不应该屈从生命意志吗?导致痛苦的根源是欲念,欲念又源自生命意志。摆脱痛苦的途径是禁欲而不是求死。欲望之中以性欲最强,最能体现生命意志。我年轻时深受烈火般的性欲煎熬,总在换女人。对了,百合,她忽然跳进我的脑海。我们曾同床共枕一年,不,不到一年。后来我抛弃了她。再后来……记忆汹涌而来,一个紧接着一个。她结婚了,女儿随滑翔机坠落海里,死了,不久她离婚了。那时我刚刚告别二级伤残,我是工程队的队长,自四楼掉下来,左腿粉碎性骨折。我的腿……原来如此。我和她恢复了联系。有一天,我突然向她告白,说我爱她。她骂了我一顿,是真骂。当年我抛弃了她,却在她女儿死了不到一年,刚离婚不久的时候向她求爱。她有理由憎恶我。自那以后,我像是被诅咒了,她永远在我的心中折磨着我。她越是排斥我,我越是渴望她。这渴望中没有多少性欲的成分,是更纯粹的爱。过了50岁,我的生理性欲减退,但她永远使我焦躁。多亏了王英俊,他和我一起说服百合搬进这爱心公寓。从此我几乎每天看见她,心满意足。但是不久我又想要更多,我想看见她对我笑,想牵她的手,或者抱一抱。我们都年过半百,那又怎样?我还想和她做爱,像年轻人一样凶猛地做。现在,她死了,不管怎么死的,我的诅咒根除了,内心深处美好的平静甘甜怡人。没有记性也不全是坏事。我不用想起百合这个人,也不会为从前做的错事负疚。我是一个重生之人,比婴儿还纯洁无瑕。为什么要去死?“好吧,随便你。老金,我说你真不是个东西。今天归你做清洁了。我下午有事,中饭不吃了。你最好不要乱跑,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发病。我走了……这些东西……随便了,反正就你和我了。但这是最后一次了,老金。”我的头清醒了一些。起身一把按住他。“事不过三,是吗?”“随便你。这纸你已经看过3次了。这些话我也——”“你呢?你还有多久?”“什么多久?”“你的命。”“也许6个月,也许一年。”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他,踌躇了两分钟,说,“他们——那三个朋友都什么时候死的?”他盯着我,仿佛老师盯着犯错的学生。——对了,他是老师,教数学的。10秒钟后,他终于开口,“胡飞是前年死的。然后是王英俊,上个星期。百合,三天前。”“大前天?”“放心吧,医院和警察都来过了,你和我料理的,没留下什么。”“他们怎么死的?——你怎么杀死他们的?”我喝完一瓶啤酒,拍开另一瓶。他不作声,一口一口抽烟。他的命不长了,可以毫无顾忌地抽烟。他用烟屁股再点一支,说,“怎么杀……绑起来,枕头闷。百合吐了,大小便失禁,整张床都是,现在她的房里还有臭味儿。你还没想起这事吧?”“我应该记得吗?”“对,你应该记得。因为她是你的——”他突然打住话头,身体朝后一仰,那只猫吓得尖叫一声,又跑回厨房了。“因为她是你的好朋友啊!”我没有回答。他不知道我记起了什么。从这一点说,我反倒占据了主动。我不知道自己忘记了多少,但他也不知道我想起了多少。所以我能识破他的谎言。“看吧,前两天你还痛哭流涕,现在无动于衷。我要是你,我也不想活了。”他说。“我不信。”“什么不信?”他对我的反驳表示不满。我不想听他绕圈子胡说八道了,说,“你不要骗我了,老张,我不信。”“虽然你还没到老年痴呆症,不过也快了。如果我失忆了,失去认知能力,我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你不也是这么说的?”“这不假,不过,先从梭哈说起。我们好像挺喜欢玩梭哈的,对吧?”我从面前的扑克牌堆里翻出一张红桃A。“梭哈?是的,你是高手。你竟然还记得。”他说。“不是老千吗?”我把牌丢给他,“摸摸右下角。”他摸了一圈扑克牌的角,停住,歪嘴笑着,说,“怎么现在想到承认?你一直是我们中的*圣,这算临终忏悔吗?”“我是骗子,你不也是吗?那个档案袋,里面的文件,右下角都没有折痕。刚才我克制不住的掐边缘,下意识的动作。你说我看了三次。然后我翻了一下扑克牌,果然!刚才是我第一次摸到文件吧?”他鼓起掌来,咧嘴笑,好像我是一只马戏团的猴子,他露出屎*色的牙齿,说,“老金啊老金。还有呢?”“人不是你杀的。你看你,哪里像3天前刚杀了她。你再看看自己,杀只活鸡都下不了手。得了吧。”他哈哈大笑,简直厚颜无耻。他的眉毛在额头上疯狂颤动,眼睛完全陷进两个肉窝里。这个骗子还想杀我?我先杀了他!我顿时充满干劲。他不是只有半年了吗?不是也签了意向书吗?我先帮他解脱不可以吗?等等。以后我怎么办?如果我再发病一次,岂不是又要重新开始?我从悬崖掉下去,又要从最底下慢慢爬上来。在我没做新的决定前又跌下去……我像推石头的西西弗斯,背负苦役直到死亡。“越来越严重”——他不是这么说的吗?我的头又痛起来。我既想活下去,又怕活下去的痛苦。如果我不杀了他,那么下一次等我失忆,他还会骗我,终有一天把我杀死。下一次失忆后的我还是我吗?和现在这个我有什么关系吗?我需要为“他”操心吗?和刚才同样的哲学问题。“老张,要不我先帮你解脱吧,你说呢?”我对出口的话非常诧异。他的笑戛然而止,张大的嘴一时收不回,意犹未尽的样子,“呵呵,我不需要,到时我自己想办法。”我一口气喝完了啤酒,起身说,“真的不渴?”“不,谢谢。”他总这么客气吗?好像是的。我进了厨房,先从灶台抽了一把水果刀,然后开冰箱拿啤酒。想知道真相别无他法。人生是记忆构成的,我要拿回我的人生。我把刀别进腰里,回到客厅。“你不喝我全喝了。”我把两只啤酒轻轻放方几上。“家里的啤酒本来就是你买的,以前还有王英俊。他死了,酒都是你的。”“好嘞,这个碍事——”把把刀从腰里拿出来,夹进沙发边缘的缝隙。张洋睁大眼睛,腿从方几放下来,身体往那边挪。“我的问题很多。从最简单的开始。今天什么日子?”“年9月19日。”!这就年了?对的,意向书上都是年。一个异常遥远未来的数字。穿越到未来的三种方法:一,时光机器;二,肉体冷冻;三,失忆。我重新环视房间,好像和20年轻的世界没多少区别。不过,20年前的居住设施和40年前也差不了太多。“我的生日你知道吗?”我说。“你比我大一岁,所以是67岁。其他人,王英俊和你一年,百合比你小4岁,胡飞比我们大5岁还是6岁。”“我和百合什么关系,你刚刚说了一半。”“好吧,她是你前女友。我不知道是多少个‘前’。你们相爱过。”“然后你把她杀了?”他没说话。“你是怎么杀的?”我起身去拿身后长桌上的相框。他的眼睛冲方几上的水果刀睨了一眼。他不敢的,他不是那种人。我心里笑了一声。我拿着照片坐回去,细细端详。程百合的容貌触动了我,心底涌上来一股甜蜜和痛。这是爱的直觉?她端坐在我们四个男人中间,目视前方,拘谨地笑着,带点与年龄不相衬的羞涩。头发染黑过,烫卷,五官平平无奇,却有一种和谐,匀称的美。她年轻时也不会比照片中的更美。其他三个男人,最高的是胡飞,戴眼镜,白衬衣,儒雅。王英俊站在我身边,笑得最开心,上面一排牙齿露出来。他比我矮几公分,瘦,眼角布满笑纹。我熟悉这笑容。他是我的朋友。张洋站在胡飞旁边,精神比现在好得多。“这是什么时候拍的?”我含笑问道。“这是——年吧,不,年春天。我们年搬进来的,第二年春天拍了这张全家福。”“是谁的主意?——住一起。”“你的,你是发起人。20多年前你就发起了。我们那时大概40岁上下。那是百合离婚一年后。她很痛苦。她的女儿一年多前飞机失事……她离婚后无依无靠,你提出我们几个单身汉将来搭伙养老,不过后来说服她的是王英俊。胡飞也是那时正式加入我们这个圈子的。”“我们都是单身?”他拿出一支烟,看了我一眼。我说,“抽吧。”他说了很多,时间在流逝,他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是啊,我们三个是多么好的朋友,我和百合如何恋爱,又抛弃了她。有时候张洋才起个头,我就全想起来了。35岁那一年,我从工程现场的四楼坠下来,在床上躺了两年。我爸患了老年痴呆症,我妈一个人照顾我们两个。有一天,医院检查,忘记关煤气,我爸应该是点火抽烟,把自己炸成了肉块。我怀疑我妈是故意的。我不得不这么想。我爸痴呆后,他们每天吵架,我爸还动手打人。他一向蛮横,但从前不打人,最厉害一次也只是揪住我妈的头发扇了几个耳光。现在他打人了,拿铁锹抡,有一次我妈的髋骨被敲碎,从此走路一瘸一拐。还有一次举椅子砸我妈的头,砸晕了。那天晚上没人做饭,我把我爸一个人丢在家里挨饿,医院,在医院吃的泡面。出院后,我妈白天和我爸对打,不落下风,晚上却偷偷哭泣。她把自己的丈夫炸成肉块儿,在我看来不难理解。碎块的一部分是他的右手,最滑稽的是,食指和中指之间还夹着半截烟。我突然想起小时候被那手捶打,当场嚎啕大哭起来。我爸死后,我妈每天晚上哭,哭得胸口痛,不到三个月也死了。家里从此空荡荡的,我独自拖着病体艰难地生活,在孤独中反思前半生,发现程百合一直在心里。后来我从王英俊得知程百合已经离婚,而且王英俊也离婚了。张洋不曾结婚,他好像从来就对女人没兴趣。也许只有我注意到这一点。胡飞是我当工程队大队长后认识的,帮了我很多忙。他是个狡猾的贪污犯,出轨后被他老婆抖了出去。好在他很重义气,没有供出我。我把他们4个聚齐了,约好搭伙养老。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我想不到胡飞会用自缢的方式了结自己。他个子那么高,双膝跪地,全身体重压下去,慢慢勒死自己……他的脸一定涨得通红。像他喝酒时的样子,红彤彤的肉番茄。那要多大的决心啊。他可以轻易地反悔,像我一样。我现在宁可杀了对方也不要谁帮我解脱。谁不想活呢?人是记忆的容器,记忆培植了人的理性,不同的记忆孕育不同的人。现在的我显然和30分钟前刚醒来的那个人不一样了。30分钟前的那个人或许有理由接受死亡,现在的我拼命也要活下去。至于以后的我——下一次失忆的那个我,他根本就是另一个人!他再悲惨和我有什么关系?让他悲惨吧,现在我要活,这是最重要的。“我们还是朋友吗?”我说。“当然。不然能是什么呢?”他脸上挤出苦笑,好像是被我逼迫承认的。“那就把我的那张意向书烧掉。就像王英俊删掉录像。——打火机给我。”“你想起来多少了?”他冷冰冰地说。“足够多了。”“等你想起百合的死后再告诉我你的决定。我帮百合解脱的时候你当时什么感受?——你那么爱她。你还记得自己有多爱她吗?”犹如一块岩石裂开,清澈的冰凉的泉水翻滚着爬满岩石,源源不断。啊,我的百合。我浑身哆嗦。“足够爱。”我说。“那你不恨我吗?”他逼视着我的眼睛。不知为什么,我竟然一点恨不起来。我仍然觉得难以置信——这个人还会杀人?啊!我想起来了!可恨!我要杀了这个人!我想起来了!这个人太可恨了!他故意的!——杀百合的是我!我杀百合有错吗?当然没有,我帮她解脱……不管怎么说,我都是帮她解脱。是她让我这么做的。我什么错也没有。有错的是这个人——张洋!他欺骗我!欺骗我是为了杀我!不,没有那么简单。他想让我想起来。他给我下圈套,先欺骗我,然后让我自己回忆。他想伤害我,不仅仅为了杀我。他为什么?我想不明白……头好痛……不要失忆,不要在这个时候……算了,无所谓了。失忆和死亡没什么区别。如果一个人快死了,想什么也没用,不如平静接受。无所谓了。“你没事吧,老金?要不要躺一下?又发病了吗?你又要来?你等等!我全告诉你!等我告诉你你再失忆,下一次……下一次我马上杀了你。来,喝点酒,喝了酒好睡觉……慢点,慢点。”两口啤酒下肚,我感觉好多了。像有阵清风吹散了黑色的暮霭,几分钟过去,我清醒了大半。“你还好吗?我是谁?”他张着一口*牙,天真无邪的荒唐表情。“王英俊是不是也是我杀的?”我说。他往后仰坐回去,像被我狠狠推了一把。他垂头丧气,看起来一点没为我高兴。如果我失忆了,他一定又要咒骂。我就不可能让他舒心,除非死了。“不错,他们都是你杀的。”“胡飞也是?”他低着头侧过脸来,轻蔑地笑道,“他是自缢,我已经说了。这个你可能再也想不起了,那两天是你第一次发病。你当时还说胡飞也许在加入搭伙养老之前已经知道自己有绝症。签了意向书后不到一年他就交代后事,三年前请我们帮他。我们谁都不肯动手,拖了两年,他终于自缢了。”说着,他拉出方几下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手指高的药瓶,倒出三粒*豆大的黑色药丸,一口吞了,拿过我面前的啤酒送下去。“镇痛宝,当时有这药的话也许胡飞不会求死。我也快了,我现在一天要吃6次,一次3粒,每天凌晨还要痛醒。干!”“我帮你。就现在。”“我倒无所谓,也相信你做得出。还记得你是怎么杀百合和王英俊的吗?”是的,我已经想起了。细节模糊,但大体明白。他们都病了,百合一直有糖尿病,后来已经很严重,并发症爆发,她早就请求我杀死她,我答应了,但迟迟不行动。一年前胡飞的死给大家冲击很大,大家似乎对怎么活下去不太感兴趣,更关心怎么去死。有集体抑郁的倾向。我先杀了王英俊,他也请求我,我当即答应,第二天就把他杀了。百合哭了好几天,张洋还打了我,额上的疤就是这么来的。杀王英俊的原因很简单。百合给我戴过一次绿帽子,我一直不知道是谁。半个月前百合再次求我帮她解脱,告诉了我真相。我杀张洋是出于多年来的仇恨。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有多爱百合,就有多恨那个男人,何况他还是我最好的朋友,尤其可恨!我是趁他睡着下手的。用枕头闷。他力气真大,我力气更大,超级大,我疯了,几十年的仇恨发酵,一朝爆发,把我变成了野兽。床从房间这头移到了那头。张洋听见动静来砸门,门反锁了。闷死一个人只需3分钟,我折腾将近30分钟。不能留下任何痕迹,只能闷。他终于死了,死得很难看,那张脸不是人类的脸,像一个畸形的妖怪,映射了我邪恶的灵*。警察调查了我3天,最后还是把我放了。百合和张洋决定不举证我,所有可能的证据被我们收拣得干干净净。警察对这种案件没什么兴趣。首先,我们只是几个快死的老人,一个个重疾在身。只要没人曝光,不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关键是,他们确实没有证据,光猜测就没有信服力:一个半残疾的老人把另一个人拿枕头活活闷死?他不可能有这力气,一个成年男子都很难。可是他们低估了仇恨的恐怖力量。我从拘留所回公寓,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又把百合闷死了。这次太容易了。她没有任何挣扎,好像已经死了。后面的记忆没了,一点痕迹没有,被什么强大的力量彻底抹去了。现在只剩我和张洋了。我必须杀了这个人。我不在乎以后的那个“我”,却在意对面这个人对以后的“我”做的事,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心里其实是在乎以后的那个不是我的“我”?那个“我”和现在的我有什么关系吗?当然有,以后的“我”是现在的“我”的延续,就像小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小时候的“我”懂得为了现在的“我”努力读书,现在的“我”当然也要为将来的“我”拼命。因为我知道,失忆后的我迟早还是会恢复记忆。哪怕后面还会一再失忆,但在恢复记忆的一段时间里,我复生了,重新活着。我的心理延续了,我依然是我。这个道理,眼前这人也许还不明白。总有一天我会失去自理能力,记忆再也不能恢复,彻底成为一快肉。那块肉确实再与我无关。如果那块肉还有一丝理性,他受的罪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和他的心理延续断开了,随他去吧。遗憾的是,我不能让张洋等到那一天,他剩下的时间比我还短。他杀我也许还有一个原因——为百合和王英俊报仇。我不敢确定。不过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得逞。现在就动手!“你怎么了?又不舒服了?”他向我凑近。我的头真的很痛,感觉身后站着一百多个人,一齐用电钻从不同角度钻我的头骨。我抓起刀对准面前的男人捅去,喊道:“死吧!”我……(完)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失忆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