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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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2/10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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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人:金鑫,男,某县刑警队副队长。

1

古人湾是大青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子。

这个村的村民报警称,村里来了个野人,咬死了一只山羊。

我带了两名干警,驱车去了古人湾。

村主任带领我们到了案发地,村民杨锁的家里。

那只被野人咬死的山羊躺在院子里,它所在的位置到羊圈的石墙下,淋洒了一路血迹。

杨锁是个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告诉我们,他有四个子女,都在城里安了家,现在留在村里的,只有他和老伴。

昨天晚上,他睡到半夜,听到羊在叫唤,就穿了衣服出去看,月光下,只见一个黑影稳健地从羊圈的石墙上翻出来,肩上扛着一只山羊。

杨锁大吃一惊,大喊一声“放下”,就提了把铁锹冲上去,抡起铁锹砸在黑影的背上,黑影着痛,扔下山羊,迈开大步逃走了。

铁锹上有血,显然那个黑影受了伤。

我问:“那人长什么模样,你看清了吗?”

杨锁说:“长头发,光着身子,黑黢黢的,跑得很快,一步迈得那么大,几步就不见了。”

提取了现场的一些物证后,我们便沿着野人逃走时留下的脚印一路寻找。

山脚下的路,都是砂石路,脚印不明显,费了好半天工夫寻到山口,脚印看不到了,野人十有八九是进了山。

我有些犯难,要想在偌大的大青山里寻找一个居无定所的野人,那无异于大海捞针。

回到警队,我们讨论了半天,一筹莫展。

02

我们把从杨锁老汉打野人用的那把铁锹上提取下来的DNA,和数据库里的所有样本进行了比对,可惜没找到相匹配的。

我们又查了近年来当地的人口失踪档案,逐个与失踪者家属做了DNA比对,也没有相匹配的。

案子就僵持在这里。

03

过了几天,古人湾的村民又报警说,野人又来村里了。

这回很幸运,村民用手机拍下了野人的出没过程。

我们飞速赶到村里,见到了目击者李寡妇。

李寡妇四十多岁,是个胖女人,一人独居,平时也种地,正巧她家的房子在路边,她就因地制宜开了一家小超市。

当时是晚上,李寡妇坐在柜台后,一边吃着一桶泡面,一边玩着手机,听到脚步声响,一抬头,险些吓死,来的正是野人。

李寡妇尖叫一声,急忙跳起,想逃又逃不走,那个野人拦在门口,柜台也挡着她,她只能往后缩着身体,不住地发抖。

好在野人并没有伤害她,他用一双痴呆的眼睛盯着李寡妇的那桶泡面,看了一会儿,也不用叉子,直接伸手进纸桶里抓了把面条就往嘴里塞。

一口气吃完,又端起桶连汤也喝得一滴不剩,又转动着脑袋四处寻找。

他看见了货架上的桶装泡面,便走了过去。

李寡妇说:“我见他并没伤害我的意思,就不那么怕了,胆子大了些,趁他取泡面的工夫,我悄悄地拿起手机,开了摄像。”

通过手机屏幕,我看到的是那个野人的后背,几乎全裸着,脚也光着,只穿着一条草编的短裙,已很破,露着半块屁股。

他的皮肤黝黑,泛着光,背上依稀可见一道两寸长的血痂,应该是杨锁那一锹打出来的。

他的身材魁梧,体格也格外健硕,四肢粗大。

他从货架上不停地往下拿泡面,一连拿下十几桶,都摆在地上,直到把货架上的泡面都拿完了,他才弯下腰想抱起它们。

可他只有一双手,而且动作笨拙,如果是普通人,两只手利用好了,抱五六桶泡面不成问题,但他一手拿了一桶,就不知所措了,站在那里,看着地上的泡面发呆,那样子十分滑稽。

他看了一会儿,转过身来,我看到他和一般人一样长着同样的五官,眼是眼鼻子是鼻子的,只是满脸长着长长的毛,确实有几分原始人的样子。

他的两只眼睛翻出多半发黄的眼仁,暗淡无光地望向这边,应是向李寡妇求助。

李寡妇说:“我只想让他快点走,就扔给他一个大塑料袋。”

屏幕里,一只白色的塑料袋揉成团,从这边扔到了野人的脚下。

野人盯着塑料袋看了一会儿,终于明白了它的用处,重新弯下腰,把手里的泡面放下,捡起塑料袋展开,将十几桶泡面全装了进去,然后提起塑料袋走出了屏幕。

04

有了视频资料,案子就变得简单了,但是抓不住野人,就不能预料他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

为了安全起见,刑警队派了十来个人进山搜索。

大青山很大,绵延几百公里,漫山遍野全是各种树木,遮天蔽日,十分适宜藏匿,警力所限,我们不可能展开地毯式地搜索。

辛苦了五六天,我们不得不无功而返,只留下三个民警蹲守在李寡妇的超市附近。

05

我们查到了一个信息,古人湾村二十年前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

大致过程是这样的,村里有个马家,是大户,人口多,资本厚。

马家有个后生叫马光,平时不务正业,常干些鸡鸣狗盗的事,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几次,后来他在自己的婚礼上,被同村村民梁良用杀猪刀捅了十几刀,当场毙命。

在这之前,梁良的妹妹梁兰,全村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在村西的杏树林上吊自杀了。

再之前,梁兰曾随着哥哥梁良到公安机关报过警,说马光强奸了她,但她说,那是一年前的事了,所以很难取证,案子就一直悬而未决。

梁良杀了马光后,就逃走了,公安机关发布了通缉令,但至今未能抓捕归案。

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个所谓的野人,是不就是当年的杀人犯梁良?

通过一番对比,除了身高相近,其他方面两人相差都很大,似乎又不像,毕竟时隔了二十年,当年也没留下梁良的DNA数据。

通过走访得知,梁良的父亲梁铁柱早年丧妻,女儿死后,儿子又逃亡,财大气粗的马家人时时处处欺负他,还扬言要弄死他给马光报仇,他只能进县城谋生去了。

而现在的马家,早已衰败,马光的父母也于几年前就去世了。

06

做为通缉犯的家属,梁铁柱的行踪一直被公安机关掌握着,所以我们很快就找到了他。

老人已七十多,精神还好,干瘦干瘦的,只是眉宇之间藏着一股厚重的忧郁。

我们来的目的,是想给老人和那个野人做DNA亲子鉴定,但直说怕他不配合,于是我们谎称是社区的工作人员,要给孤寡老人免费做一次全面的体检。

老人听完我们的来意,淡然地说:“我不去,我没病。”

我赶忙陪着笑说:“大爷,咱们这个是免费的,不收您一分钱,是社区给您的福利。您去查查也没什么损失,要是查出病来,及早治疗,免得耽误。”

老人还是说:“不去,有病死了正好!”

无奈,我们只能表明真实身份,表示要深入调查当年他女儿梁兰被强奸的事实,请他配合。

他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旋即又淡然地说:“你们查不清的,你们没那个本事,都是废物。”

我说:“这事不能光怪我们,毕竟事情过去了一年多才报的警,证据都没了,而且梁兰说,当时她的同学李晓梅是目击者,可是李晓梅却对警方说没这回事。”

“李晓梅,她就是个婊子!”老人的眼里陡然流出两滴泪,“兰兰是为了救她才被那个畜生……”

他哽咽了。

07

相关案卷我详细看过,梁兰的笔录是:

那个暑假的晚上,她和同学李晓梅经过村西的杏树林时,遇到了喝醉酒的同村村民马光。

马光原来也是她俩的同学,上初中时因为打架伤人被学校开除了。

马光一直喜欢李晓梅,但李晓梅不喜欢她,所以当时喝醉酒的马光其实是对李晓梅下的手。

他揪住李晓梅欲实施非礼,情急之下,梁兰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照着马光的后背打了几下。

马光着痛,放开李晓梅,李晓梅趁机逃跑了,梁兰反而落在了马光手里,就这样被糟蹋了。

可李晓梅的笔录却是:

梁兰一直喜欢马光,马光不喜欢她,他喜欢李晓梅。

后来,梁兰考上了大学,李晓梅没考上,就回村了,之后就和马光订了婚。

梁兰得知这个信息后,妒火中烧,就诬陷马光强奸了她。

马光的供述基本和李晓梅的一致。

因为事隔一年后才报的警,警方在没有相关物证的前提下,加上李晓梅的证词,只能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08

做为梁兰的父亲,梁铁柱肯定是相信女儿的,所以他才对我们的调查如此抗拒。

我想,如果那个野人就是通缉犯梁良,这案件的性质就完全变了,等级也提高了,所以我不得不拿出威严来,把野人案件说给梁铁柱。

我给他看了那段野人抢劫超市的视频,要求他必须无条件配合我们做DNA亲子鉴定,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梁铁柱听完,失魂落魄了好一会儿,然后生硬地说:“他不是我儿子,我儿子早死了,他怎么会变成野人呢?”

接下来,他表现得十分抵触,不再和我们谈任何事,也不配合我们去做亲子鉴定,只是说:“我不去,他不是我儿子,你们都没用!”

无论我们怎么劝说,他横竖不去,还威胁我们:“你们如果再逼我,我就死在这里!”

我们到底不敢对他采取强制措施,只能沮丧地离开了。

09

我想,如果梁兰当年说的是真的,那她实在太委屈了,老人也实在太可怜了。

出于对职业的敬畏,我真的很想把当年的案件查个水落石出,可是从何查起呢?

事隔多年,没有任何物证,主要当事人或死或失踪,还有谁能知道内情呢?

我忽然想到了李晓梅,在这起案件中,她的证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于是查了李晓梅的档案,巧了,原来她就是开超市的李寡妇。

马光死后一年,李晓梅改嫁了,婚后没多久,老公被村口断落的高压线击中,不幸身亡,她因此获得了一笔不菲的赔偿,开起了超市。

自出嫁后,她就改名为李岚。

10

我们找到李岚,向她问及梁兰的案件时,她愣了一下,不自然地说:“那案子不是结了吗?”

我说:“我们又找到一些新线索,案子可能有反转。”

“怎么反转?”

“这个暂时保密,请你再叙述一下当时的情况。”

“过去这么多年,我早忘了。”

“你大致说说。”我说,“不作为定案依据,我们只是做个参考。”

李岚哦了一声,边想边说:“那天,好像是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吧,我和梁兰到县城玩,错过了回村里的班车,就搭了辆过路的农用车,回到村里时已经是晚上了,月亮很大,白灿灿的,经过那片杏树林时,遇见了马光,他跟我们说笑了几句,就走了。”

“然后呢?”

“过了一年多吧,当时我都不上学了,没考上,和马光订了婚,梁兰已经在大城市上大学了,可她忽然跑回来,报警说马光在一年前强奸了她,还让我作证,本来没有的事嘛,我怎么作证?后来梁兰就在杏树林吊死了,她哥梁良在我们的婚礼上杀了马光。”

“你和梁兰的关系好吗?”

“好,当时算闺蜜吧。”李岚平静地说,“我知道她一直喜欢马光,马光却一直在追求我,其实我也挺喜欢他的,只是因为我和梁兰是闺蜜,所以我不好意思和她争。后来她上了大学,去了大城市,我以为她不会再惦记马光了,我就接受了马光。”

我又问:“听说当年马光的名声不太好,是不是?”

“那倒是,”李岚低下了头,“他经常跟人打架,被学校开除后,又赌博,还坐过牢。”

“那你怎么还喜欢他呢?”

“这个,”李岚脸红了一下,“那时就觉得他挺爷们儿的,像个汉子,我也说不清,反正对他不反感。”

我说:“那晚的月亮很圆是吗?”

“哦,是的,那天是七月十五,月亮白灿灿的。”

“再问一个,你为什么要改名?”

“我们这代人的名字太俗气,不是梅,就是霞,要么花,那时很多年轻人都改了名,我也就跟着赶了个时髦。”

李岚说的,和案卷里当年她的笔录基本一致,但职业的直觉又让我觉得哪里不对劲。

她的思路太清晰了,太无懈可击了,毕竟时隔二十年,出现些含糊不清才是正常。

尤其是她对于那晚月亮的记忆,总让我觉得很突兀,她在当年的笔录中就提到过,在今天又先后两次提到,如果不是那晚发生了什么令她难忘的事,她何以对“白灿灿的月亮”有着如此深刻的印象?

当然,仅凭这一点就推断她说的是谎话,也太过于武断。

11

告辞了李岚,我们又走访了几个李岚、梁兰和马光当年的共同同学,都说马光坏透了,见谁欺负谁。

我问:“当时李晓梅是不是喜欢马光?”

知情者说:“当时是马光喜欢李晓梅,天天缠着她,后来马光被开除后,还来学校骚扰过几次李晓梅,李晓梅胆子小,吓得不知往哪里躲,动不动就哭。再后来我们上了高中,都分开了,就不太清楚了。”

我又问:“那梁兰是不是喜欢马光?”

知情者断然否定:“那不可能!梁兰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尖子生,就知道学习,根本没空找对象。就算找对象,她也不可能看上马光那样的人渣。她性子很烈,经常还保护李晓梅,她厉害起来敢跟人拼命,马光也很怕她。”

这就又暴露了一个疑点,李岚说的和同学们说的不一样,真相到底是什么?

12

我们飞到了梁兰曾经上大学的那个城市,找到几个她的大学同学,通过了解得知,梁兰在上大学时谈过一个对象,叫岳海东

我们马上找到了岳海东,他对我们的到访倒是表示欢迎。

他说:“我十分愿意配合,我也很想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毕竟梁兰是我的初恋,我不想她死得不明不白。”

我说:“你谈谈你和她的情况。”

岳海东说:“我们上大学时,是同班,我很快就喜欢上了她,她很忧郁,不爱说话,也不爱参与同学间的活动,总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在初中同学眼里性情暴烈的梁兰,而在大学恋人的眼中却是个忧郁女神,我预感到其中有故事。

“可她又很胆小,假如有人在她背后猛不防大声说一句话,她就吓得浑身哆嗦一阵,脸色煞白。听她室友说,她从不敢一个人上厕所。你看她,很矛盾,既不喜欢群居,但又必须得有人陪,很有意思是不是?”

隐约地,我意识到,在当年那个高考完的暑假里,在梁兰身上肯定发生过一些不同寻常的事。

“她开始不接受我,耐不过我的死缠烂打,她终于答应和我处处。我们恋爱以后,她改变了不少,性情开朗了许多,胆子也大了些。到了第二学期快结束时,她忽然不和我处了,也不说原因,毫无征兆地离开了我,放寒假她就回家了,再没来,后来就听说了那事,她自杀了。”

我问:“她和你分手以后,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岳海东埋头想了一会儿,说:“变得更不合群了,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经常和同学吵架,有点不可理喻。有一次,医院门口碰见她,问她哪里不舒服,她骂了我一句就跑了。”

“去医院?”我说,“医院不会是因为怀孕了吧?”

“我不清楚,即使怀孕,也不是我的,我和她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审视地望着他。

他说:“警官你放心,过去这么多年了,我没必要隐瞒这些,那事又不犯法,我真的没和她发生过,那年月谈恋爱还是比较含蓄的,况且她也很抗拒。”

又问了一些情况后,我们就前往梁医院。

13

万幸,梁兰的就医档案还完整地保存着。

医院工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

她眯起眼睛,把档案从前到后翻看完,说:“年代太久远了,我接诊过的患者不计其数,实在想不起她当时的情况了,但从这些档案上看,她应该是有过不洁性行为的,而且阴道有严重损伤,可能自己开始没当回事,就医时已经重度感染了,最后的诊断结果是宫颈癌。”

回程的飞机上,我们的心情都很沉重,不约而同都猜到了一个令人心痛的真相。

但谁也不说话。

一个年轻的民警忽然说了一句:“李岚那娘们儿肯定没说真话!”

14

下了飞机,已是夜里十点,手机一开机,一连串的未接电话信息就铺天盖地而来。

野人又在古人湾出现了,而且捅伤了人。

我们只得连夜赶往古人湾村。

事情又出在李岚的超市。

自从李岚的第二个男人被高压电打死后,村里的不少男人就开始觊觎她。

这里边,最肆无忌惮的就是光棍汉王三白。

今晚九点多,王三白走进李岚的超市,买了一包烟,坐在一旁的凳子上和李岚说笑。

李岚开始没意识危险,以为他就像平时一样说说荤话,过过嘴瘾。

没想到他越说越口无遮拦,最后竟动起了手。

李岚平时干农活少,身体虚胖,王三白却壮得像头牛似的,她哪是他的对手,很快便被他压倒在货架中间的地板上。

李岚大声呼叫,可是如今的古人湾村人口稀少,户与户之间相距较远,所以没人听到。

眼看王三白就要得手,那个野人来了,他可能又是来拿泡面的,他看到李岚被人欺负,嗷呜吼了一声就扑过去,双手抓住王三白的后领,把他拽起,又一甩,扔到了门口。

如果是一般人,看到野人,早吓跑了。

可王三白是个智障,胆子比常人大,挣扎站起,怒不可遏,看到柜台上放着一把水果刀,就过去抄起,冲向野人,一刀捅进了野人的肚子里。

野人又嗷呜惨叫几声,双手抓住王三白的手腕,硬生生地把刀从自己肚子里拨出来,反转方向,又捅进了王三白的肚子里。

王三白栽倒在地,野人双手捂着伤口,踉踉跄跄地逃走了。

医院,留下两个在超市给李岚做笔录,其他干警都去追野人。

我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把强光手电,把附近的区域照得一片通明。

路上的血迹很多,一直向山里延伸而去,然而还未到山脚,血迹就在一段砂石路上终止了。

据脚印判断,野人应该是逃进两旁的的庄稼地里去了。

奇怪的是,脚印不是一个人的,而是两个人的。

两个小时后,在村外一个干涸的桥洞下,我们找到了野人,然而他已因失血过多而昏迷。

和他在一起的,正是梁良的父亲梁铁柱。

15

几十道手电的强光照向他们时,老人木然地倚着桥墩坐着,怀里抱着那个野人,野人腹部的伤口被衣服扯成的碎条紧紧包扎着。

我命令医院,又询问了老人几句话,他一言不发,目光呆呆的,空洞洞的,连看也不看我们一眼。

我回到村里,走进李岚的超市,笔录已做完,两个干警正在和李岚随意交谈着。

我拉了把凳子坐在李岚的对面,放出威严的目光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说:“李晓梅,你该说实话了吧!”

我故意叫她过去的名字。

李岚躲闪着我的目光,吞吞吐吐地说:“什么实话?我说的全是实话呀,那个野人——”

“他不是野人,”我大声喝断她,“他就是梁良,你的好闺蜜梁兰的哥哥!”

李岚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我又说:“二十年前,梁兰为了救你牺牲了自己,今天梁良为了救你同样牺牲了自己,可你做了些什么,你是怎么对待他们的?你连句实话都不敢说,还帮着坏人做伪证,你还有没有人性?”

李岚浑身哆嗦着,仍不说话。

“你知道吗?当年因为马光的侵害,梁兰患上了严重的妇科疾病,她怕丢人,医院,没得到及时的治疗,以至于后来恶化为癌症。”

李岚的眼睛骤然睁大,显然是被惊到了,旋即眼泪涌了出来。

“可怜的梁兰无依无靠,只能求助于她哥梁良,梁良带她报了警,可因为你的一句谎言,最终让坏人逍遥法外,让好人蒙冤,你知道你害死了多少人吗?”

最终,在我的心理攻势之下,李岚如实供述了当年那起案件的真相,一切和梁兰说的一样。

梁兰救了她,她却逃跑了,把正义的勇士推给了邪恶的魔鬼。

李岚说:“我当时害怕极了,什么都不想,只顾跑,跑出很远,回头看,那晚月亮很圆,白灿灿的,我看到了一切,可我还是跑了。那幕场景这么多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出现,像一个噩梦,永远醒不过来。”

事发第二天,梁兰找到李岚,让她跟她去派出所报警,可李岚怕报复,不敢去。

两人僵持了两天,大学录取通知书寄到了村里,梁兰成为全乡有史以来第一个大学生,喜悦冲淡了痛苦,梁兰最终选择忘记那场噩梦,开始新生活。

梁兰上学走后,马光越发放肆起来,天天缠着李岚要和她处对象,终于以同样的方式占有了李岚。

李岚和梁兰不一样,她不敢反抗,不敢斗争,甚至不敢拒绝,只会躲,只会逃,躲不掉逃不脱,就认命了。

加上马家有钱,李岚竟然答应嫁给马光。

第二年梁兰回村报警时,李岚已和马光领了证。

做为马光的妻子,她只能维护马光,她自己跳入火坑,又把自己的好闺蜜推进了坟墓。

16

在带着李岚回县城的路上,我打电话询问了梁良的情况,被告知还未脱离生命危险。

我不由担心起来,一方面担心他再也醒不过来,另一方面担心他醒过来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

从未如此,我那么牵挂一个通缉犯的安危。

当司法正义和道德正义发生冲突时,我们总会面临各种新的挑战,我感到肩上的担子陡然重了起来。

一个民警问我:“金队,你说梁兰算不算见义勇为?”

“算,当然算呀!”

他又问:“梁良这种情况,还用不用判刑了?他今天也算是见义勇为吧?”

我无法回答他。

他又问:“李岚害死了他妹妹,他为什么还要救她?”

我想了想说:“二十年的野人生活,他早已丧失了记忆,丧失了人类的属性,但他的心里还存着天然的善良,因为李岚给过他一个食品袋让他装方便面,他便对她心存感激,不惜用生命保护她。”

我回头望了一眼戴着手铐坐在后面的李岚,只见她脸色苍白,浑身瑟瑟发抖。

我不禁猜测,她发抖,是因为对法律的畏惧,还是良心的不安?

人是地球上最凶残的动物,所以我们更需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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