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销千余公斤罂粟受审
称罂粟用于调料店火锅料
原标题:购销千余公斤罂粟调料店老板受审
称罂粟用于火锅料
新京报快讯
(王巍)经营调料店的杨某用QQ联系生意,贩卖和收购了上千公斤的罂粟籽和罂粟壳。今天上午,杨某因涉嫌贩卖*品罪、非法买卖*品原植物种子罪在北京昌平法院受审。而据他说,大量的罂粟壳与罂粟籽,均被用于火锅调料中。
检方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在成都多次通过物流邮寄的方式,向北京市昌平区的刘某(另案起诉)收购或贩卖罂粟种子共计1000余千克、罂粟壳14.531千克。
2015年1月8日,通过物流,杨某向刘某收购了罂粟壳46.694千克,同时发货23.605千克给山东省的石某。发货后的杨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还从杨某位于成都市某市场内的摊位和库房内起获罂粟种子8.335千克,罂粟壳1.177千克。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贩卖罂粟壳,数量较大;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根据我国刑法,应当以贩卖*品罪、非法买卖*品原植物种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午9点,被带上法庭的杨某表示认可公诉机关的指控。
杨某说,自己店铺里的罂粟壳是大部分是从刘某处那买的,罂粟种子是从云南的石某手里买的。他与刘某、石某都是通过QQ聊天,在一个调料群里认识的。罂粟籽与罂粟壳都用于火锅调料。杨某说,自己不留意触犯了法律,目前家里有刚出生的孩子,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在法庭上,公诉人与辩护人就涉案*品的份量展开辩论。辩护人认为,本案中罂粟果中因扣除罂粟种子后的量只有十几公斤,同时相较于其他*品社会危害性小;公诉人则认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将罂粟壳认定为*品,没有明文解释罂粟壳是否含籽的区别,杨盛贩卖的罂粟壳86余千克,罂粟种子1000余千克,依法应被判处8-10年有期徒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