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好事
但千万别伤了农民”——两位退居二线村支书的对话
66岁的张文成是辽宁省兴城市四家村*委书记,;连续六届全国人大代表;比他小两岁的毛丰美是凤城市大梨树村*委副书记,连续五届全国人大代表。老哥俩来到北京,三农的事就不离嘴边,土地流转是他们今年思考最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现代化的需要,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这是趋势、是好事,但流转过程中一定要依法依规,千万别伤了农民。”谈到土地流转,张文成单刀直入说了几个担心。他说:“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利益不损失,一要重合同,二要想长远。现在基层的土地流转有点急,为了短时间达到一定数量,有时就是大户和*府的口头协议。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在土地流转出去时根本没签订合同,权利、义务就更谈不上了。一旦发生纠纷、出现风险,受损失的是他们。”接着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的话题,毛丰美说:“按现在的价格,一亩地一年就四五百块钱,大户按这个价一下子给了十年的钱,但这个物价水平,十年后根本不值钱。”两位老代表共同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尽量多考虑到农民利益,尤其是流转收益,应该五年一定,按照物价水平适当增长。说到第二个担心,张文成说:“土地流转主要是为了发展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但对于一些大户的非粮化倾向,*府一定要约束。不能说盖大棚就盖大棚,说建鸡舍就建鸡舍,有的竟然盖起了厂房。”毛丰美也说:“搞设施农业、经济作物比种粮挣钱,但都去挣钱了,谁为13亿人生产粮食?”两位代表建议,国家一定要严格约束土地流转后的种粮比例,保证粮食安全。最后,两位代表说,对于土地流转后的大户、合作社、股份公司,*府应在农业保险、技术推广、机械化应用方面多提供服务和引导。张文成说,粮食价格有波动,所以种粮的风险很大。农业技术推广、机械化运作对农业现代化至关重要,在土地流转初期,*府应该多支持。另外,一定要引入农业保险,帮助大户规避种粮风险,只有他们有了稳定的生产经营,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才有长期保证。